四、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考生省份 |
计划 |
考试要求 |
考试科目 | |
科目1 |
科目2 | |||
江苏 |
8 |
所在省市未组织编导类统考,需参加我校校考。 |
艺术常识与故事创作 |
影视剧评论写作 |
安徽 |
8 | |||
山东 |
5 | |||
贵州 |
2 | |||
湖北 |
2 | |||
湖南 |
5 |
所在省份组织编导类统考,只需所在省市编导类统考合格,不需要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
所在省份编导类统考 | |
四川 |
5 | |||
江西 |
2 | |||
浙江 |
8 | |||
河南 |
5 |
备注:本简章内的招生计划为暂定,以2014年各省出版的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需参加校考的各省市考生须在我校指定的考点报名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考生省份 |
报名、考试地点 |
报名办法 |
考试时间 |
江苏 |
上海大学校本部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电话:021—66134148) |
校考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8:00-2月10日中午12:00 网址:http://bks.shu.edu.cn 网上缴纳报名费: 120元 2. 网上报名缴费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2月15日9:00-15:00(考生务必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无法打印准考证)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 |
2014年2月16日 |
安徽 | |||
山东 | |||
湖北 | |||
贵州 | |||
湖南 |
所在省市编导类统考(不需要参加我校校考) |
六、需校考的考生(江苏、安徽、山东、湖北、贵州考生),专业校考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校考成绩=艺术常识与故事创作*60%+影视剧评论写作*40%
七、录取原则
1.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所在省市的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所在省市2014年无编导类专业统考,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我校根据专业校考成绩发放合格证)。
2. 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所在省市的普通类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当艺术类录取时,还没有划定第二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省市,按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的90%折算(浙江省艺术类考生应达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750/810)×0.9)。
3.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
八、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021-56332481
学院地址: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第二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