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教育)(2)

上海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上海美术招生简章

2011-11-19 11:45:14 文/潘飞宇

关注

 

B、综合音乐素质测试:

a)、声乐特长

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30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b)、器乐特长

钢琴特长——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30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乐器特长——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15分);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15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乐器限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小号、黑管、长笛、二胡、琵琶、扬琴、古筝。

c)、舞蹈特长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15分);演奏自选钢琴曲一首(15分);乐理与视唱练耳(65分);朗诵(5分)。

d)、美术特长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5分);乐理与音高、节奏模仿(30分);朗诵(5分。)。

3、考试地点与时间:

考试时间:201222526(暂定,以准考证上注明时间为准);

考试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

五、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具体分配为:①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特长考生:专业特长100分,综合音乐素质100分;②美术特长考生:专业特长160分,综合音乐素质40分。我校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报各省级高招办备案,同时向考生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考生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如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的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则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并取得省考合格证;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市)高校招生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后,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

录取时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分【 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专业考试满分×50%】,以合成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1004室艺术教育招生办(200062

联系电话:02162450757 ;报名网址:www.zsb.ecnu.edu.cn

公交线路:44676994224754765829837856909924;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号线金沙江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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