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7000元)。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学院奖学金(1200元/人年、800元/人年、600元/人年)和企业奖学金,山东先达化工集团、日本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申科汽车贸易公司等企业在我院设立了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年、3000元/人年、2000元/人年)和学院助学金(800元/人年)。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院按不同岗位发给每生每月勤工助学金110—14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学院视困难程度予以1000—5000元补贴。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2012年,我院共8人获得国家奖学金,7人获得省政府奖学金,305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1424人获得国家助学金,934人获得学院奖学金,学院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特困补贴800余万元,并协助662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76.74万元,受助面达到70%。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537)2225775 2285775
传真:(0537)2285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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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jnzyjsxyzb@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号 邮编:27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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