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山东省内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美术类本、高职(专科)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认可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证,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外录取规则: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专业按照大类录取,入学后依据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其他本、专科专业按照专业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专业咨询电话:

专 业

学院

咨询电话

1.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文化传播学院

15169038108

1.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

2.舞蹈表演(专科)

舞蹈学院

18605313557

1.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2.艺术设计(专科)

3.服装设计(专科)

4.艺术设计(中韩合作)(专科)

设计艺术学院

15105313095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58997707

网址:http://zsb.sdyu.edu.cn

E-mail:zsb@ sdyu.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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