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4年1月12日---2月15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由于浙江理工大学考点考试时间为2月13日,该考区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8日。
2.现场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原件,按照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允许代办。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安排
表2: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A类考试) 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安排
考区 | 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地点名称、地址 | 现场确认 | 考试时间 | |
北京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 2月17日--18日 | 2月20日或 |
中华女子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 |||
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2号(花家地) |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 2月18日--19日 | 2月21日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
辽宁 |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 2月10日--11日 | 2月13日 |
山东 | 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号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学术交流中心报名,考试地点由青岛市招办安排 | 2月18日--19日 | 2月21日 |
河南 | 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 河南省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 2月18日--19日 |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 2月16日--17日 | |
湖南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2月10日--11日 | 2月13日 |
广东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 2月18日--19日 | 2月21日 |
四川 | 成都市武侯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1号 |
注:
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冀招委普[2013]20号文件要求,报考我校A类专业的河北籍考生,只能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且石家庄考点不接收河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考生考试。
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豫招普[2013]2号文件要求,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考点只接收河南籍考生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湘教考普字[2013]12号文件要求,报考我校A类专业的湖南籍考生,只能在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粤招办普[2013]64号文件要求,报考我校A类专业的广东籍考生,只能在深圳考点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且深圳考点不接收广东省以外其他省份的考生考试。
考生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者后果自负。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多次考试者,以所参加的第一次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4.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色彩(水粉);素描;创意速写
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1)身份证原件;
(2)现场确认后打印的准考证;
(3)所在省(市)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4)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
B 类考试的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与品牌推广)专业,只在北京服装学院本部设有考点,报名及考试方式如下:
1.网上报名及交费
时间: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10日
考生一律在此时间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报名并网上交费(注:请使用IE类浏览器登录系统),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考生请于报名前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交费功能的银联卡。
2.现场确认
时间:2014年1月13日
地点: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东路甲2号)
通过网上报名及交费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签发的2014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现场确认,不允许代办。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后需对考生进行量体等工作,请考生自备泳装。
3.考试安排
表3: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B类考试)安排
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 | 初试 | 复试 | 专业考试要求 | ||
时间 | 内容 | 时间 | 科目 | ||
北京服装学院校本部 | 1月14日 注:1月15日上午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b)模特基本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等(此环节着泳装,高跟鞋)。 | 1月15日至16日 | (a)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 | 考生必须持下列材料参加考试: |
三、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于4月初可登录北京服装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zsjy.bif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北京服装学院将于2014年4月5日前为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寄发“北京服装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学校从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一)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必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同时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二)在我校专业课考试(高考)及文化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
1.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先按照以下文化课折算成绩录取前20名,进入艺工融合联合教学实验班。
(2)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即予录取并可以直接报考实验班。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课成绩前11名,设计学类专业课成绩前18名,绘画专业专业课成绩前2名,雕塑专业专业课成绩第1名,公共艺术专业课成绩第1名的考生,即可被录取;
(4)其他考生,文化课考试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者。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分别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五、2013年录取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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