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费
序号 | 系 别 | 专 业 | 专业代码 | 学制(年) | 学费(万元/年) |
1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130304 | 4 | 4.2 |
广播电视编导 | 130305 | 4 | 4.8 | ||
2 | 导演系 | 戏剧影视导演 | 130306 | 4 | 4.8 |
3 | 表演系 | 表演 | 130301 | 4 | 4.8 |
4 | 录音艺术与技术系 | 录音艺术 | 130308 | 4 | 4.8 |
5 | 摄影艺术与技术系 | 摄影 | 130404 | 4 | 4.8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130311T | 4 | 4.8 | ||
6 | 视觉艺术系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130307 | 4 | 4.8 |
绘画 | 130402 | 4 | 4.8 |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4 | 4.8 | ||
7 | 动漫艺术系 | 动画 | 130310 | 4 | 4.8 |
8 | 传媒管理系 | 公共事业管理 | 120401 | 4 | 3.5 |
文化产业管理 | 120210 | 4 | 4.8 |
注:我院第一至二学年所有专业执行“通识教育”。第三学年根据各专业学科和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各专业根据自身情况分不同专业方向组织教学。
二、招生人数
我院招生人数有待上级批准后,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及时公布。我院招生是分省计划,文理兼收。我院将在各省各专业均有投放计划数(在最终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视不同省份往年报考及录取的历史情况给予调整),详情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
三、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6.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所有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考生注意事项
1.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2.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专业测试所对应的我院专业名称填写在正确位置。
3.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4.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为北京电影学院的独立学院,考生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而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的考生,我院无法录取。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