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如考生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则不得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报到时间:2014年1月18日,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3、各专业或专业方向均可兼报,但须参加兼报专业的科目加试,其中下表中的产品设计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与美术类考试中的素描、色彩科目考试成绩通用。
4、同一考试类别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5、如考生所在省已设有我校相关考试类别考点,则考生不得在其他省相同考试类别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6、考试专业、考试科目、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设置如下:
考试专业 | 考试科目 | 说 明 | 考试地点 | |
美术学类(不含书法学、摄影)、设计学类(不含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 | 1)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 |
2)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
美术学 类 | 书法学(师范) | 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自备笔墨) | 在我校所设山东、山西、河南、广东四省考点参加考试。 |
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任选其一 | ||||
摄 影 | 1)摄影基础知识 | 每科满分100分,总分为300分。(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 在我校所设浙江、广东两省考点参加考试。 | |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 ||||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八开画纸) | ||||
设 计 学 类 | 产品设计 | 1)器皿造型设计(八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 器皿造型设计满分60分,素描、色彩每科满分150分,三科相加生成该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 | 在我校所设江苏省外考点单独考试。 |
2)素描(人物头像,八开画纸) | ||||
3)色彩(静物默写,八开画纸)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八开画纸) | 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 山东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 |
2)形体展示(含才艺表演,可自备伴奏CD(WMA格式),女生自备高跟鞋、泳装,男生自备泳裤) |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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