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学校将按统一的艺术设计专业使用综合分排序录取;结合考生的专业方向志愿及综合分,采用志愿级差的办法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方向志愿级差1.5分,不予累积。
3、该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湖南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本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招生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必须取得本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该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该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报考广播电视编导(编导方向、媒体创意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并参加该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三、前五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该校在生源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规则
取得该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该校将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其参加该校专业复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该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可再优惠10分。
吉林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前10名(含第10名)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可放宽到该校规定分数线下50分且不低于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直接录取。
2、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在10名以后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该校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定最后成绩,择优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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