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及说明
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 严格按照高考成绩录取,对所有已投档的考生,文化分达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河北省联考专业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依次录取。
3. 2010年至2012年河北大学工艺美术院录取情况(文化分达当年最低控制分数线,河北省专业联考成绩):
2010年(计划为263名)最高分283分,最低分248分
2011年(计划为215名)最高分268分,最低分234分
2012年(计划为350名)最高分270分,最低分230分
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由河北省教育厅颁发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国家正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由河北省人事厅颁发报到证。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全国统一自学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本科学历,并可授学士学位。
奖励、资助政策
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高校助学贷款(以生源地贷款为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经评定,符合标准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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