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通知(2)

广西美术联考信息,艺考

广西美术联考信息

2014-10-13 11:51:51 文/陆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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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考科目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二)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3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4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3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0.4、乐理0.5、视唱0.6、专业科目1.5)折合成300分。

(四)舞蹈类专业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2科和专业科目1科,共3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2科,属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选考1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1.1、民间舞1.1、专业科目0.8)折合成300分。

(五)播音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专业素质》、《普通话语音》、《才艺展示》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成300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3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1.2、影视作品分析1.2)折合成300分。

各科《考试大纲与说明》刊登在广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请考生仔细阅读。

五、报名和信息上报

艺术统考报名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符合艺术统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时,同时办理艺术统考报名手续,并打印《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见附件2),经报名点加盖公章后,自行保管。

报名结束后,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于2014年11月20日12:00前,在上报普通高考报名信息库时一并上报艺术统考报名信息库。

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

六、考生办理考试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已进行艺术统考报名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卡》,按以下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在市所属的考点进行信息确认、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一)美术类、书法类专业。

1.在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等6市报考美术类、书法类专业的考生,于2014年12月5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办理有关手续。5日上午8:00-12:00为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下午2:00-6:00为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的考生办理手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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