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定科目,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我省2011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我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实行省术科统考的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考生档案按照我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实行“术科统考+单考”的高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我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单考院校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术科统考合格且学校单考合格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实行术科单考的院校,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根据院校提供的专业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将双上线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投档(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以上三种招生类型的院校凭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我省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我省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我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
5.各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专业,按《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所有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的领导,对命题、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要精心组织,强化管理,认真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艺术专业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2.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3.广东省艺术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情况介绍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考点联系方式
5.201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6.2011年省外艺术单考院校统计表
7.广东省2011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2011年艺术专业术科单考准考证 | 12-06 |
[广东艺考]2011年广东省外艺术单考院校统计表 | 12-06 |
[广东艺考]2011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单考院校申报表 | 12-06 |
[广东艺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美术音乐考点联系方式 | 12-06 |
[广东艺考]2011广东省艺术专业术科美术音乐统考情况介绍 | 12-06 |
[广东艺考]2011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 | 12-06 |
[广东艺考]2011年高校广东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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