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3)

广东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广东美术招生简章

2011-12-08 21:09:24 文/王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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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纪律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广州美术学院考生须知》和《广州美术学院考场规则》,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严禁替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者学籍,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二)考试时间、地点

1、报考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考生,集中到我校昌岗校区参加专业考试。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2、报考我校其它各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办法如下:

1)、我校在桂林、南昌、成都、长沙、无锡、武汉、郑州、北京、兰州、沈阳、青岛、河北等地设有考点。考生(不含广东省)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各省招办若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广东省考生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报考,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违反规定,我校有权取消考生成绩,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2)、广东省考生考点安排: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

2)、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择优录取。

3)、除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外的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东省:

1)、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招。

2)、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美术学(美术史,艺术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艺术类),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文化成绩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美术学(美术史,文科类)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文科类),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文科分数线,从普通文科类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报考其他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英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单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12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1、学费:美术学(美术史)、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其他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均不含住宿费。

2、住宿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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