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4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3)

  三、报名与考试

  (一)专业考试

  1.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联考成绩

  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4个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凭所在省份的美术联考成绩报考我校。

  2.参加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辽宁、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广西6个省份已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不接受其他省份的考生参加专业校考),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现场参加专业课报名考试,不接受函报,不得跨省参加考试。

  (1)报考时间、地点和招生范围

考 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招生范围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1月10-11日
网上报名

1月15日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常青5路

湖北省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月19-20日

1月21日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山路14号

广 西

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2月8-9日

2月10日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安徽省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月8-9日

2月11日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考点以考试院安排为准)

湖南省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2月16-17日

2月19日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信工路18号

河北省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2月17-18日

2月20日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辽宁省

  (2)考试科目、考试内容、用笔要求等

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用纸

时间

用笔要求

分值

素描

人物头像默写

8开画纸

150分钟

铅笔或炭笔

100分

速写

人物默写

8开画纸

30分钟

铅笔或炭笔

30分

色彩

静物默写

8开画纸

150分钟

水彩或水粉颜料

100分

  特别提醒:各科考试均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请按规定的笔和考试要求作画,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成绩。

  (3)报名须备资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美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原件。

  ◆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二)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四、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学费

住宿费

备注

学生公寓(配置空调)

普通宿舍

9360元/年

1300元/年

500元/年

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五、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下达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于2014年3月底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hqu.edu.cn。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即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六、志愿填报

  1.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和广东省4个省份,按省级专业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按所在省份招生部门的规定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2.辽宁、河北、安徽、湖南、湖北、广西6个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达我校美术类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按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美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我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或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对应情况,折算成综合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校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考点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上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2.取省统考省份的录取办法:按综合分排序录取。

  3.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化成绩总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考生专业成绩:校考的省份按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其他省份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计算)

  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八、复查与入学

  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考生随时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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