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2)

重庆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重庆美术招生简章

2011-11-21 16:07:14 文/张梓涵

关注

 

1、初试:(等级评定)

声乐: A、声乐:基本功测试 B、歌曲演唱(自备曲目1首)

C、综合素养(面试)

舞蹈: A、基本功测试 B、舞蹈表演(风格不限,自备音乐3-5分钟)

C、综合素养(面试)

器乐: A、乐曲演奏(自备曲目1首) B、即兴伴奏(键盘类乐器)

C、综合素养(面试)

戏剧、曲艺表演及创作

戏剧、曲艺表演:A、唱腔表演(自备戏曲、说唱体裁不限)或语言表演(自备、体裁不限) B、组合表演 C、综合素养(面试)

创作: A、现场写作(笔试) B、综合素养(面试)

2、复试:(表演选拔):各项目初试成绩优秀者获得表演资格(考生须准备表演作品一首,时间10分钟以内)

我校将组织综合评审团对参加复试的学生进行选拔。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优秀者成为我校艺术特长生签约学生。

五.录取原则

凡经我校测试合格并经我校(公示期10天)、省级招办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经与我校签定协议后正式成为我校2012年艺术特长测试合格学生。

1、补填信息:测试合格学生于2012年6月30日前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栏完成录取所需数据。〔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省)填报重庆大学、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填满5个有效专业志愿)〕。未按时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专业安排:

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和各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录取和专业安排,具体内容以签订协议为准。

第一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重点线,满足其填报的五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测试成绩特别突出者我校将提前预录专业。

第二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且服从专业调剂,我校将结合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与当时的招生计划合理安排专业。

3.相关要求: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艺术特长生,进校后自动加入重庆大学学生艺术团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和演出。

六.本办法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6054(团委)、023-65102370(招办)

咨询电话:023-65106054:9:00-11:30,15:00-17:00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团委

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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