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北京美术招生简章,艺考

北京美术招生简章

2013-12-13 10:12:01 文/罗霞

关注

五、 录取原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考生须通过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admission.bnu.edu.cn/admission)查询考核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 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六、 学费

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我校艺术类学生学费标准为: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100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含方向)8000元/学年。

七、 联系办法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7962

网 址:http://admission.bnu.edu.cn

2.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9248

网 址:http://www.art.bnu.edu.cn

3.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07862

八、北京师范大学平面图网址

Https://img20.5n6.cn/orange/image/2013/12/13/20240920184****17045.jpg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北京师范大学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北京师范大学艺考专题网站: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edu/beijingshifandaxue.html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艺考-北京美术高考网-北京美术招生简章-北京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3)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