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6)

  七、录取原则

  凡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本省有关专业统测成绩要求,并达到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原则上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

  综合分=7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 注:(其中文化成绩包括考生政策加分)

  安徽省内艺术类(除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执行《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认可安徽统考成绩,安徽省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定的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八、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信息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

  邮编:245041  联系电话:0559-2546568 网址:http://www.h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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