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_录取原则_录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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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三校生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普通文理科各专业的考生,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五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录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受专业及就业岗位限制, 500105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500106铁道车辆技术;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50060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00108动车组检修技术等专业,女性考生请慎重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重要参考:

各院校录取分数线汇总专题【各院校、各专业、各省市录取最低分及最低位次查询】

最新全国各高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省份及人数、单科限制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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