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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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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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分院系)改革自评表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并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实际修改制定。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各族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帮助和受党委委托管理下进行工作的,是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本会将全面实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模式。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符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校章程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代表和维护我院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院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四)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六条本会从共青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专职干部中聘请一人为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监督学生会财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具有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学生是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休学者除外);

(三)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有权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四)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十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大会代表每届任期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学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代表依照各分院学生人数按比例民主推选产生,团体会员应以民主方式推选代表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并在校学生会担任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受推选单位监督,推选单位有权在学生委员会的监督下更换或罢免代表。

第十四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动了解本分院学生意见,并据此提交提案;

(二)参与学生委员会组织的调研、协商等工作;

(三)宣传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精神和决议。

第十五条学生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每届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学生委员会为止。

第十六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利机构。学生委员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采用席位制,每个分院均有一个委员席位,由该分院团委推荐一名学生会成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但不可逾越条款设置的初衷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二)修改学生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规章,但不可同该规章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三)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四)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五)选举和罢免学生委员会委员;

(六)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七)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团及职能部门

第二十条本会主席团是学代会闭会期间本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由学代会按民主程序选举5名成员。对学代会负责,并主持本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会主席团候选人由校团委推荐,经校党委同意,由自治区学联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二十二条本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一个月为轮值周期,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会主席团的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

(二)在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三)对学代会负责,听取学生会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有义务回答和提出质询;

(四)执行学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

(五)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协调各分院学生会的工作;

(七)在紧急情况下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会职能部门是日常工作机构,在本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本会暂设定职能部门5个:学习部、生活部、外联部、办公室、文体部,后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1个。工组人员人数在40人左右。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校级组织指导院级组织,院级组织指导班委会。

第二十六条本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形式,听取各分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并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分院学生会接受所在分院的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分院团委的指导。

第二十八条分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分院学生会主席由分院换届选举产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职能部门不超过6个,工作人员20至30人。分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本会申报备案。

第二十九条分院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分院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条完善校学生会组织对分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公开明示。

第六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本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须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二条本会工作人员校团委推荐,经校党委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分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分院团委同意,由分院党委确定。

第三十三条本会实行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学生成绩不达标、考核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 学生干部

第三十四条校学生会干部,学院学生会干部均要遵守《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学生干部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二)热心于学生工作,注重实干,勇于开拓创新;

(三)以身作责,严以律己,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当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四)谦虚严谨,密切联系广大学生,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习惯,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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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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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经院团委批准,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应选5名,提名候选人7名,差额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常务委员候选人及社团联合会常务委员候选人通过各选举单位推荐的形式产生,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提交大会选举。

五、大会正式代表具有选举权。大会正式选举时,实际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因故未出席者,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对候选人,正式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反对、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划“√”;表示反对或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右边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代表投赞成票时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为有效选票,多于5人的选票为废票。

七、选举设监票人5名,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提名1名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经大会主席团举手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大会设计票工作人员7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选举会场设有2个投票箱,监票人当众检查加封。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和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九、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组委会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常务委员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

十、本选举办法,经半数以上代表同意,由大会主席团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大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6日召开预备会议

2021年6月7日召开正式会议

地点:总校多功能厅

代表数量:本次大会代表142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25人,主席团候选人7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LG3ZFqaoBIfB-WOpwx9mw(公众号)

http://v.网址未加载/doewBf/(抖音)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日程

(草案)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场照片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十八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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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届代表大会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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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代表分会场进行讨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委员会成员举手表决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各代表依次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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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结果公示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是根据《关于召开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此次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查。

现就本次学生代表资格向各位代表报告如下:

结合我校实际,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产生正式代表142名,划分了14个选举单位。其中分院民主选举产生120人,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和宣传部代表22人,其中女性代表50人,占35%,少数民族代表54人,占40%。按照中青办联发[2021]3号文件规定,并经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和产生程序认真审查后认为,代表选举工作符合有关规定。

当选本次代表中有优秀学生干部、班委及普通同学,均在班级中成绩良好,能联系群众,有议事能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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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自治区学联办zzqxlb@163.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END

往期链接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考试工作通知

【2】每日金句 | 习近平论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

【3】今日立冬

编辑 / 王雨欣、黄文卓

图片来源 / 团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 xjqgt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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