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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搭建完善的评奖评优体系,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目前,我校奖学金、荣誉称号主要包括国家级奖励、天津市级奖励、学校奖励3大类,20项。
国家级奖励: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及金额:
一次性奖励8000元。奖励名额以天津市分配名额为准。
2021年我校共18个名额。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奖励金额:
一次性奖励5000元。奖励名额以天津市分配名额为准。
2021年我校共371个名额。
天津市级奖励:
3.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8000元。
2021年我校共15个名额。
4.5.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年度人物
单项奖分类:
优秀道德风尚奖: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学习优秀奖:综合排名在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前列者;
文化科技创新奖:在学年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由老师牵头或指导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本人为项目或课题组成员之一,且获得一定成果者;或在学术理论研究、科技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市级、校级表彰者。
突出贡献奖:在代表天津市或学校参加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正式活动和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者。
奖励标准及名额:
单项奖2000元/人,奖励总名额以当年天津市分配名额为准。
2020年我校共7个名额。
特等奖8000元/人,天津市每年共10名。
2019年阮静雅、2020年黄明连续两年荣获此项荣誉。
★天津市每年共评选“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
在市级优秀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基础上,由学校初评、推荐候选人(每校限报1名学生)。获评“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特等奖,每生奖励奖金8000元,获评“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学生同时授予王克昌奖学金单项奖突出贡献奖,每生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本市大学生年度人物
6.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学生)
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
奖励标准及名额:
优秀奖2000元/人,奖励总名额以当年市教委分配名额为准。
特等奖10000元/人,每年全市评选各10名
7.8.海河自强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
奖励对象:
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标准及名额:
海河自强奖学金全市60名,每生发放奖学金1000元;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全市10名,认定为“大学生自强自立年度人物”,每生发放奖学金4000元。获得过海河自强特等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9.天津市优秀学生
奖励对象:
健康、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天津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名额以当年分配为准。
2020年我校共17个名额
10.天津市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对象:
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且符合天津市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热心社会作,愿意为同学服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天津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名额以当年分配为准。
2020年我校共6个名额
11.天津市先进学生集体
奖励对象:
有良好的风气、同学信赖的学生干部队伍、特色突出的集体活动、负责任的指导老师、健全的管理制度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班集体,从每年获评天津中医药大学先进班级中产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天津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奖励名额以当年分配为准。
2020年我校共2个名额
校级奖励:
12.“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
奖励对象:
天津中医药大学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评奖名额不多于1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10000元/人。
13.岐黄科技奖学金
奖励对象:
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
奖励方式及名额:
评奖名额不多于1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0元/人。
14.“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
奖励对象:
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评奖名额不多于10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0元/人。
15.“勇搏”奖学金
奖励对象:
“勇搏”奖学金奖励的对象为天津中医药大学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奖励方式及名额:
每年11月召开“勇搏”奖助学金表彰大会,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3000元/人,评奖名额40人(少数民族专项资助2名)。
16.校级奖学金
奖励对象:
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奖励金额及评奖比例:
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评奖名额按学生总数的5%确定;
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评奖名额按学生总数的10%确定;
三等奖学金600元/人,评奖名额按学生总数的15%确定。
单项奖学金300元/人,评奖名额按参评学生数的10%确定。
校一、二、三等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17.三好学生
奖励对象:
思想品德好、学习好、身体好的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前25%以内。
评选比例及奖励:
不超过参评学生5%,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18.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对象:
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其他条件均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同时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能以身作则,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并有所创新,热心为同学服务,办事公正,成绩显著。
评选比例及奖励:
不超过参评学生3%,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19.三好学生标兵
奖励对象:
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评选比例及奖励:
“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选拔优秀者,名额为20个。
20.先进班级
奖励对象:
班风好、学风正、凝聚力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班集体。
评选比例及奖励:
评奖名额为20个,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来源|天津中医药大学党委学工部
编辑 |姜楠
责编 |钦林宇吉星
审编 |祁建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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