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9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条例》普法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特向大家进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提示,教您如何防范非法集资,揭示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自觉远离风险,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更多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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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党委学工部
排版 | 李慧青
审核| 孙鑫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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