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背景下高职院校治理:挑战、困境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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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启动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随后,教育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明确了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的一系列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双高计划”)。“双高计划”的出台与实施,标志着我国高职院校治理改革进入了新的“深水区”。高职院校应当如何在顺应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大趋势中迎接挑战、突破现有掣肘、实现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是当前高职院校深化改革发展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双高计划”下高职院校治理的新挑战

(一)类型教育:对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提出了新要求

“双高计划”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教育属性,要求高职院校要与行业领先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就业创业、文化传承等方面深度合作,形成校企命运共同体。“双高计划”强化了高职教育的“职业性”属性,赋予了高职教育类型教育的新内涵和新任务。在类型教育背景下,高职院校必须精准落实学院的办学定位,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更加重视与企业的合作,努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随着类型教育的推进,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将更加贴近“职业性”属性,在高职院校治理主体、治理模式、治理文化、运行机制等诸多方面也将随之发生深刻的变化。高职院校治理必须主动顺应类型教育带来的高职院校治理的新要求,创新治理方式。

(二)内涵发展:对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提出了新要求

“双高计划”明确要求高水平高职院校要“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双高计划”将有计划、有目标地推动高职院校专业群办学水平、产教融合深度、社会服务能力等走向国际先进水平。“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国内的示范引领水平,而是要朝着国际水平迈进。“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不论是在影响深度上,还是在发展层次上,都提出了更高标准的要求。高职院校治理必须积极适应内涵发展的要求,助力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

(三)产教融合:对高职院校办学模式提出了新要求

“双高计划”赋予了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新内涵和新任务,产业学院、校企命运共同体等深化产教融合的新模式也随之不断涌现。产教融合的新发展,要求高职院校必须不断开创产教融合新局面,同时,也要求高职院校不断创新办学新模式,积极应对产教融合朝着纵深发展的新趋势。在产教融合发展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必须对接新兴产业和新经济的发展需要,紧跟现代化产业生态链发展步伐,不断提升服务区域产业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专业群与产业链相适配。高职院校治理必须紧跟产教融合发展新趋势,助推学院办学模式创新。随者产教融合朝着纵深发展,高职院校治理也将面临全新的挑战。

二、“双高计划”下高职院校治理的困境

“双高计划”的出台给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注入了一剂“强心剂”,改革引领的动力更加强劲,改革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但在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原有的高职院校治理痼疾和新时期面临的改革瓶颈交织杂糅,形成了更为复杂的治理困境,离“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治理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一)高质量发展的办学成效尚不明显

近20年来,高职院校由规模扩张逐渐转向探索“内涵式”发展。到2019年,“双高计划”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高职教育未来以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方向。高职院校虽然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步入“内涵式”发展的轨道,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规模扩张式的发展留下的治理惯性依然存在,再加之有较多高职院校是在原来“三改一补”的基础上建设而成的,高职院校在发展过程中的办学定位、自身角色定位与国家对职业教育赋予的时代使命之间尚存在较大差距。由于治理能力不足和专业建设的滞后性,高职院校输出的人才规格还尚未完全符合企业和社会对于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以专业群建设为基础的特色类型教育尚未彰显

“双高计划”明确指出,高职院校要“依托优势特色专业,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但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部分高职院校的专业特色还不够明显,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存在追逐短期红利的问题,一些专业建设没有进行长远规划,在建设时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在投入运营后却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在生源上则捉襟见肘,而不得不进行淘汰。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专业建设长期有效的发展及专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有的高职院校依托行业或者区域产业发展建立了特色专业,但专业的影响力仅局限于某一地区,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没有在全国产生较大的影响,更不用提在国际上产生影响了。整体来看,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和产业链之间的衔接渠道还没有真正打通,专业建设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还不够完善,专业建设缺乏产业发展前沿动态指引,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导致专业建设创新力度不够。

(三)治理能力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尚不匹配

“双高计划”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高职院校的治理能力建设。然而,由于我国的官本位认识根深蒂固的影响,高职院校在治理结构上存在着行政权力泛化,而使其他治理主体权力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的弊端。在治理模式上,由于封闭单一的治理模式的深远影响,使开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非常有限,在运行机制上,决策、执行和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高水平高职院校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高职院校治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给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提升带来了负面效应。“双高计划”要求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专业群的构建需要诸如企业、专任教师等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这势必会打破原有的行政权力占主导地位的权力边界,而形成新的权力平衡。产教融合需要校企深度合作,这势必要打破过去封闭单一的治理模式,而建立跨界合作的多元共治模式,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的决策、高效的执行和全面的监督,这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建立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而目前高职学校的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匹配。

三、“双高计划”下高职院校治理的新路径

“双高计划”对高职院校的发展定位更加明确,高职院校改革发展将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以产教融合为依托的特色发展、以多元主体共治的生共发展,这既是高职院校发展面临的挑战,也是高职院校打破现有困境的突破口,高职院校必须瞄准目标,有的放矢地走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和共生发展的治理路径。

(一)加快改革步伐,把质量建设摆在更显著位置

“双高计划”明确指出,要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带动职业教育持续深化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可见,引领高职院校持续深化改革,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职院校目前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双高计划”的重要靶向。高职院校应充分理解“双高计划”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把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型人才作为生命线,通过多维度提质建设,持续推动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

树立高质量发展的意识。高职院校必须做好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在党的领导下,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校正、明晰高职院校发展的方向、定位及目标,主动将高职院校的发展规划摆进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世界新兴科技和产业发展的轨道,以高质量发展为价值导向,全方位提升高职院校的发展质量。

加强高质量发展的监督。要以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指导高质量发展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完善学校内部质量监控体系,充分评估学校整体办学质量、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服务社会质量,建立多维评价主体和多角度全方位评价体系,形成长效质量保障机制,确保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推进。

(二)深化产教融合,打造双主体育人办学特色

“双高计划”明确要求高职院校从多方面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产教融合新形式。高职院校应主动融入行业企业,开创产教融合新局面,推进形成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共同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加强专业群与产业链的衔接。产业与教育的深度融合,离不开产业链与专业群的同频共振,高职院校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区域产业发展的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动态化的专业群建设机制和退出机制,使专业紧跟产业发展的需要。由于专业建设相较于产业发展变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必须具有前瞻性。同时,专业设置还应结合学校发展特色,全方位多角度考量,系统有序地进行专业的动态调整。

构建高水准协同育人平台。“双高计划”已明确提出了搭建校企合作育人平台的要求。育人平台既是专业群建设的需要,也是学校和企业协同育人的桥梁和载体。高水准产教融合平台兼具人才培养、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促进校企合作的功能,能实现优质人力资源共享、物质资源共享、产业信息共享、经济效益共享。高职院校应甄选高品质合作企业,加强合作过程的管理,制定规范化管理标准,实现平台各项功能的有效运行,使平台发挥高水准效用。

创新校企协同育人培养机制。校企合作育人的过程中,校企合作各方应合理配置人力、技术、信息、知识、物力等各类资源,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资源,根据企业生产标准建立校企协同育人的教学和实训场地;应充分尊重不同主体间的个别差异,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互动交流,创新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最终形成育人资源丰富、育人模式灵活、可操作性强的双主体协同育人机制,实现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质量培养。

重视双师型教师培养。随着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增大,相应地需要熟练掌握全产业链智能、信息、知识各方面及综合能力强的教师。高职院校需要不断丰富教师队伍的来源,坚持引育并举、专兼结合,从优秀高职专业群队伍、企业、行业、领军人物等多渠道刚柔并济地引进教师。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完善教师成长、考评、激励制度,为双师型教师提供专业化、多元化的成长路径。

(三)突出多元共治,创新治理能力建设体制机制

高职院校是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共生组织,其跨界属性更需要加强相关利益主体的协同治理。高职院校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以学校、教师、学生为代表的核心利益主体和以企业、社区、行业等为代表的相关利益主体。高职院校应把握好多元共治的治理理念,不断创新治理能力建设的体制机制。

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高职院校要以《章程》的建设和落实为依托,完善学院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优化“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监督”的治理体系。展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治理特色,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注重制度建设的合法性、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形成清单制度,包括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注重制度文化建设,形成高职院校多元共治的制度特色和依法治校的治理氛围。

优化内部组织机构设置。高职院校要做好顶层设计,主动协调、平衡好核心利益主体和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应以科学高校运行学院教育教学各项职能为原则,不断完善学院教育教学各职能机构的设置,另一方面,还应以多元合作共治的现代化治理理念为指导,建立健全利益相关者代表大会、专业建设委员会、理事会等相关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职权范围、责任义务和运行规则,使各组织机构间既相互独立又在共同目标指引下有序运行。

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一是要理顺各权力、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横向关系上,对内,要处理好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监督权力的关系,建立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对外,一是要处理好核心利益主体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在纵向关系上,一是要重新审视高职学院和二级学院之间的关系,做到权责并举,既赋予二级学院人、财、物上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加强对二级学院的绩效考核,建立上下分级、一体运行的治理机制;二是要畅通意见表达机制,科学的决策具有较高的可执行性,而这离不开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充分表达,畅通的意见表达机制不仅有利于制度文化的有效发挥和制度执行的落地,而且还能在不同的意见碰撞中产生更优的共同治理策略。

建立多维的评价监督机制。为保障高职院校科学治理,高职院校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还可以引入第三方开展多维度评价监督,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的评价以及舆论监督,从长远发展目标出发,建立评价主体多元、评价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的科学的评价监督体制机制。

“双高计划”为高职院校治理指明了发展的方向,也使高职院校治理面临着系列的新挑战,高职院校必须突破原有的治理困境,积极应对挑战,对标新的发展要求,从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共生发展等多维度考量高职院校治理的新路径,全方位提升高职院校治理能力。

来源 / 教育科学论坛

责编 / 赵治国

编辑/ 程一芳

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办公室新媒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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