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山西省教育厅,艺考

山西省教育厅

2021-5-02 22:31:31 文/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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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山西省教育厅4月2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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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

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函〔2021〕22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2021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基础教育)评审工作安排》《2021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工作安排》和《2021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做好本地、本单位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高等教育

一、奖项数量

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5%,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评奖数不超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申请开展表彰项目的复函》(晋人社厅函〔2015〕712号)批准的限额。

二、申报方式及名额分配

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学校或机构提出申请,并经审核、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

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行限额申报(各校分配名额见附件1),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的本科与研究生教学成果数量比例大致保持7:3。各校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18日。

2.评审时间:2021年7-8月。

四、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省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以省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为主。特别突出的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以及其它教学成果,原则上也可申报,但须所在高校以正式公文形式就所报成果的突出成效进行专门说明。本科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报教学成果奖须经结题验收。

(三)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五)国家“双一流”学科、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单列申报指标;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中承担重大人才培养任务的教学成果,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后,可不受申报指标限制,直接申报。

(六)入选国家一流课程、国家优秀教材或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银奖及以上奖励,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教学成果,以及依托国家一流专业申报的教学成果,同等条件予以优先支持。

(七)申报教学成果奖时,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1-2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2)。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三)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四)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六)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各校须严格按照分配指标数统一上报,不接受超项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各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报。

(三)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3. 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含电子版。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合装成册。

4. 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 教学成果视频材料1份,视频材料不含已有材料电子版;

6.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四)各申报单位须建立包含以上全部电子材料的成果展示网页,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以确保评审专家正常访问。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的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函报至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史俊华 139****0208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张治湘 0351-3046828

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李 坤 0351-3046395

附件: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4.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

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职业教育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评选,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0%,评奖数不超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申请开展表彰项目的复函》(晋人社厅函〔2015〕712号)批准的限额。

二、名额分配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实行限额推荐的办法。职业本科和省级“双高”学校不超过3项,其他学校、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职业教育教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和组织不超过2项。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30日。

2.评审时间:2021年8-9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书(附件1)。

2.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以上材料请按《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书》填报说明(附件3)填写(各一式3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

2.不符合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

5.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工作,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成果推荐申报办法,指定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的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将本单位教学研究水平高,实践效果显著,有创新、有突破、有推广价值的教学研究成果推荐出来。在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3.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材料报各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择优推荐,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职成处)。各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和专科)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校级评审后择优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请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太原市解放路大北门东头道巷9号,邮编:030009)

联系人及电话:赵奇,0351-5604652

邮箱:sxjkyzj@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书

2.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汇总表

3.《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申报书》填报说明

2021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基础教育

一、奖项设置

本届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评选,特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0%,一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15%,二等奖不超过参评总数的20%。评奖数不超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教育厅申请开展表彰项目的复函》(晋人社厅〔2015〕712号)批准的限额。

二、名额分配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实行限额推荐。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省教育厅厅直单位、高等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省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推荐成果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时间安排

1.成果申报与推荐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5日。

2.成果评审时间:2021年7月-8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表(附件2);

2.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成果报告;

3.实践检验情况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软件、视频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1-3项材料要制成1张CD-R光盘。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必须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20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以高清格式720P为准)。

4. 如果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等还不足以反映成果的主要内容、特色,可有限度地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不超过1万字。注意不要与成果报告、视频介绍、佐证材料重复。

除上述材料外,省教育厅不再接收其它材料。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正常,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二)成果申报人(单位)、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附件3)填报相关内容。各市要对照《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和本《通知》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材料不予受理:

1.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或推荐的;

2.不符合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奖励内容与范围的(教育管理、升学制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和中小学教材暂不纳入省级成果奖评审范围;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3.成果持有人或单位不符合规定的;

4.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主要包括签名、盖章、证明、材料内容和格式等);

5.实践检验不符合时限的;

6.存在权属争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7.分类不恰当,或者没有分类的;

8.篇幅过长,超过规定字数的。

(三)各市汇总推荐的成果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并将《申报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CD-R光盘应单独装袋注明。

五、工作要求

各市教育局要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的评审推荐工作,制定具体的成果推荐办法,规范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中,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成果高水平、高质量。推荐的成果中由一线教师主持的成果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各市在限额内确定推荐结果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要按推荐顺序填写《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推荐成果报送汇总表》(见附件4),于6月25日前将附件4、《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推荐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和成果相关材料报送至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基教处)。省直单位按要求报送附件4、附件6和成果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附件1-6请从教育厅网站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116室,邮编:030024)

联系人及电话:

刘 茜 0351—7676300

电子邮箱:jjc@网址未加载

附件: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申报书

3.《山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基础教育)》填报说明

4.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推荐成果报送汇总表

5.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推荐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6.山西省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省直申报联系人信息表

山西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微信号:shanxij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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