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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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名单的通知》(晋学位〔2020〕1号),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放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3号)精神和《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我省共有2所高校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77个本科专业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审核,山西警察学院、山西能源学院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太原理工大学等22所高校的65个本科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我院侦查学专业、治安学专业、公安管理学专业、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我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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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务处
图|政治部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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