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了“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行为。据悉,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全文摘自教育部网站,如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期代班编辑:杜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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