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大赛宗旨及概况
书画艺术是中华文化之精髓,是中华文化的艺术瑰宝。通过组织青少年及儿童参赛、专家评选、出版获奖优秀作品集以及在香港等地举办获奖作品展览交流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此提高海峡两岸暨港澳青少年及儿童对中华文化的认知,提升对中国传统书画艺术鉴赏修养水平,促进两岸暨港澳青少年及儿童的文化交流。
“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已经成为目前华人地区规模大、级别高、覆盖范围广、影响力强的青少年书画比赛活动。
二、“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架构
[主办机构]
紫荆杂志社
[支持机构]
国家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港澳台办公室
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政事务局
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宣传文体部
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文化教育部
三、“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四川赛区报选赛架构
[主办机构]
紫荆杂志社西南联络站
[支持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机构]
相关市州宣传部、教育局
[赛事平台支持机构]
艾华国际
四、四川赛区报选赛详情
(一)参赛组别
大赛共设有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按照不同学段分设三个组,共九个组别:
毛笔书法 | 中国画 | 西洋画 | ||||||
幼儿组 | 小学组 | 中学组 | 幼儿组 | 小学组 | 中学组 | 幼儿组 | 小学组 | 中学组 |
参赛者所参加的组别为报名提交作品时参赛者所属的学段。 | ||||||||
(二)赛程安排
项目 | 时间 |
网上提交作品日期 | 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 |
获奖结果及入选决赛(香港)通知日期 | 2022年3月15日 |
入选决赛(香港)实体作品邮寄截止日期 (以寄出日期为准) | 2022年 3 月31日 |
(三)奖项设置
1.每个组别分设金、银、铜、优异奖,可获得由紫荆杂志社西南联络站、“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四川赛区报选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电子证书。入选决赛(香港)的作品统一寄往香港参加第七届“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的评选。
2.设立“优秀园丁奖”、“优秀组织奖”,个人和单位可自行申请。
3.评审及主办机构有权因每组参赛人数及参赛者水平,作出相应之奖项安排及调整,而无须事先通知。
(四)参赛办法
1.本赛事采取直接在任课老师处报名的形式。参赛者依据比赛组别之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赛资格。相关事宜均在此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请参赛者自行关注。
2.参赛者须满足各组别学段要求且为在校生,所填报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明文件相同。
3.参赛者所属地区为在读学校地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有效证件。
4.参赛者只可参加一个项目,填写报名表时只须提交作品相片,作品相片为清晰的作品正面照,不小于1M,不大于5M。
5.若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有误,可在报名截止前更改。
6.如作品入选决赛(香港),在限定期限内,参赛者须寄送实体作品到指定地址(费用自理),不接收到付作品,未按时寄送视为主动放弃入选决赛(香港)。
7.入选决赛(香港)的所有实体作品,一经呈交,恕不退还。如因特殊情况需退回作品,参赛者须在入选后邮寄作品时提出书面申请,以及缴纳 150 元(人民币)作品包装及邮寄费。
8.所有实体作品于展览、运送或邮递过程中,如有任何遗失或损坏,本会不承担责任。
9.本赛事免收报名费
(五)作品要求
1.毛笔书法项目
⑴.比赛书体不限,书写题材为中华传统诗词文赋,体现积极向上的风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扬暴力或不雅行为及政治立场等内容。
⑵.作品宣纸长或宽不可多于3尺(约1米)。
⑶.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亲身创作,家长或老师可在旁指导。如非参赛者创作,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⑷.如作品获选进入决赛(香港),所邮寄作品无需装裱。如邮寄对联作品,须书写在同一张宣纸上,或将对联宣纸粘贴并齐拓底,拓底后宣纸长或宽不可多于3尺(100×55cm)。
2.中国画项目
⑴.创作形式(水墨画、青绿、浅绛、泼墨、白描等)不限,作品宣纸尺寸不可大于 3 尺(100×55cm)。
⑵.绘画题材(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等)不限,体现积极向上的风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扬暴力或不雅行为及政治立场等内容。
⑶.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亲身创作,家长或老师可在旁指导。如非参赛者创作,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⑷.如作品获选进入决赛(香港),所邮寄作品无需装裱。
3.西洋画项目
⑴.创作形式(水彩、油画、蜡笔、素描等)不限,作品画纸尺寸不可小于30cm x 40cm 及不可大于50cmx70cm。
⑵.绘画题材(人物、风景、动物、对象、梦想等)不限,体现积极向上的风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扬暴力或不雅行为及政治立场等内容。
⑶.作品以平面绘画为主,不接受计算机绘图,可使用拼贴或剪贴,但不可多于画面的50%。
⑷.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亲身创作,家长或老师可在旁指导。如非参赛者创作,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⑸.如作品获选进入决赛(香港),所邮寄作品无需装裱。
(六)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
2.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属组委会所有。获奖作品之出版权亦归组委会所有。
3.所有参赛者必须遵守组委会所定规则,如有违规者,组委会有权取消任何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4.各参赛者之个人影像、作品及获奖数据等,可能被上传至主办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之网页或宣传刊物中作宣传之用,主办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须向参赛者另作通知及支付费用。
5.组委会及评审所作出之决定为最终依归。
6.组委会保留任何赛事规则及条款、奖项、比赛及评审安排之更改权利,其内容如有修改,将于大赛网站公布「比赛修正」。一切资料均以网上最新公布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会就一切艺术事宜作出最后决定。如有任何情况不能以本比赛章程内任何条文解释,或一切行政及比赛事宜,将以组委会对比赛章程之诠释作出最终决定。
2.如出现任何不可控因素,对赛程造成影响,组委会有权因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排及改动。有关参赛者将获发通知。
六、联系方式
“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四川赛区报选赛组委会墨里教育授权点
联系地址:金牛区蜀汉路424号新天地
联系微信:157****9070(可添加微信)
授权合作单位:
青少年赛事活动服务中心(竞学)
附件1:
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同意作为第七届“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四川赛区报选赛支持机构的复函

附件2: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同意作为第七届“紫荆杯”两岸暨港澳青少年书画大赛四川赛区报选赛支持机构的复函

画室已获比赛授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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