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警察学院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信息,艺考

四川警察学院普通类录取信息

2021-11-09 22:42:45 文/梁梓涵 图/池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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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


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四川警察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四川警察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按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按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科招生计划投档。


第十七条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安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学校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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