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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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综合评价

2023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综合评价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2〕3号)文件精神及《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招生章程》,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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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3月12日

考试地点:文艺南路校区(碑林区文艺南路111号)

(温馨提示:已缴费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同学,来时,请携带身份证及未打印准考证情况说明,参加考试。考场以现场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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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注意事项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

2、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普高生、高中同等学力者、三校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普高生、高中同等学力者、三校生须分专业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根据不同类型考生计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注:凡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三)文史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文史类、艺术(文)类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只可预录取高考统考报考科类为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的考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专业只可预录取相应高考统考报考该科类的考生,其中属于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及联考专业的,只可预录取已参加202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三校生”单招类专业只可预录取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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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试区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原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以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违者,一律按作弊处理,考试当场成绩作废。

3、考试考场内,考生不准吸烟、禁止大声喧哗及扰乱考试组织工作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考试安排。

4、入场后,考生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摆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或操作,待监考人员发布面试、笔试考试结束指令后,允许考生离场,考生应安静、迅速离开,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5、考生进行面试、笔试考试中,根据考试相应要求,完成考试答题,笔试时应检查试卷有无错页、漏页等。考生在答题前将本人基本信息写在试卷规定位置,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不按规定要求做答的,一律无效。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涉及试题内容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举手示意询问并要求更换。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严禁偷看他人试题或交换试卷。对违犯考场纪律者,监考人员有权作出警告以至取消其考核资格的决定。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处理。与考核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8、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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