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政策日前已经出台,与往年对比今年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艺术类本、专科未完成录取计划的将进行征集志愿补录,这样就增加了考生录取的机会;2、艺术类本、专科各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政策摘要:
填报志愿
(一) 艺术类本、专科各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志愿模式为梯度志愿。
(二) 艺术类考生本、专科志愿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填报,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专科”栏内。所有艺术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本科”和“提前录取专科”栏内不得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其他批次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
(三)取得专业课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使用相应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
(四)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直接使用统考成绩的相应院校及专业。
(五)取得外省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课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
录取安排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梯度志愿,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
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最低控制线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详情点击查看: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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