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视频、16张图,带你了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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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23:46:22 文/孟若熙 图/贺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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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及义务。小编呼吁大家一起学习国家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共同为国家安全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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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1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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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9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公民和组织的十项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资助或者协助。

9.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企业事业组织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公民和组织的六项权利

1.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3.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4.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5.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6.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信息来源:国安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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