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通2020年暑假学生资助热线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准确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按照学校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7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2020年暑假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服务,通过点对点沟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咨询热线:029-63691332
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
咨询内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等疑问。
还可以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了解更多相关学生资助政策。(微信公众平台:西科大高新学生工作)
科大高新资助政策全了解
完善的资助体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多层次的奖学金体系
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我院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8000元/人/年。
三、奖励名额
根据每年陕西省教育厅下拨给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
四、评选程序
1、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二级学院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并组织初步评审,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材料,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之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参评对象
我院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5000元/人/年。
三、评选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在省教育厅下达后,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将名额分配至各二级学院。
1.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填写《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向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请;2.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收集学生的申报材料并组织初步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其他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优秀个人单项奖:自强不息奖、文体积极分子奖、清博新媒体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西科美芯奖助学金、精神文明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奖、西丰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一、评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含建档立卡家庭子女)3800元/生/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800元/生/年。
三、名额分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拨我校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各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2019-2020学年资助学2000余名。
四、申请条件及评选程序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评选程序
1、根据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专业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并在本专业班级内予以公示;
2、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根据各专业班级学生的申报材料结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组织初步评审,确定初审推荐名单。初审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新疆籍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1000元/生/年,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800元/生/年。(温馨提示:此类学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由国家指定的经办银行或金融机构承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2、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办理。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学年不高于8000元;生活补贴300元/学年/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需在开学后将贷款回执交到学校,由学校录入回执信息。
(三)入学携带资料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申请地点和时间:
地点为各地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办理时间以各地经办机构公办的时间为准。具体以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机构的通知信息为准。

助学贷款还款注意事项
1、贷款期限为学生剩余在校就读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2、毕业前办理还款手续,确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不能超过贷款期限。
3、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即学生在毕业后的5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贷款的本息。
4、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本人自付。2020年 1 月 1 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 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30个基点执行。
5、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需及时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待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具体还款事宜以办理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或金融机构当年的通知为准。
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推出"绿色通道"措施。确实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并可领取爱心书包,然后再通过其它渠道(如国家助学贷款等)筹集学费。
学费减免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主要针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法缴纳学费申请学费减免,学校经审核后给予全部或部分减免。

应征入伍教育资助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每年学费减免8000元
直招士官:按每年8000元一次性补偿学费
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者学费减免形式,每年资助8000元
还有不清楚的信息
可以拨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暑假学生资助热线
029-63691322
招生咨询热线:029-81552000/81552001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中段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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