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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警示教育片
一、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四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三)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看三思”法
三看:
一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书,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
二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
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
三思:
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
二思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
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四)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来源/门源公安
本期编辑/潘溪
校对/李梦晗
编审/李建锋
出品/微点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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