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发布|山东外贸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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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2020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

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9名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28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9:00-8月26日16:00

(向上滑动查看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您好!欢迎参加山东外贸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试。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现就相关事宜提醒如下,请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做好健康监测,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生须自考前14天至考试当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做到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记录,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2.考生应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获取“电子健康通行码”,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特别是境外、外省来鲁(返鲁)人员,到达我省后必须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无关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周边停车区车位紧张,请提前做好安排。外地考生到达青岛后,入住酒店时尽量单间居住。考试期间,居住地和考点“两点一线”生活,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外出就餐时避免面对面就餐,间隔一人错位就坐。

4.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信息填写完整,并手写签名、电话、考场号、座号和日期),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进入考场:(1)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2)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5.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6.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和接触史的;21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

7.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核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提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提前2小时到达考试报到地点。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参加考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老师报告。

9.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10.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1.请参加考试人员仔细阅读上述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试前、考试中和考试后如出现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情形,请及时联系学校,做好应急处理,联系电话0532-55761059。

祝您身体健康,考试取得佳绩!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8月14日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中高级岗位招聘简章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请关注学院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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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是山东省最早也是唯一专门从事外经贸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实力雄厚,是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山东省第一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与北京外国语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

学院现有三个国内校区,本部两校区坐落于气候宜人、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分别位于青岛市南区和李沧区核心位置;泰安校区位于著名的文化旅游城市—泰安。

学院师资队伍雄厚,专任教师中博士后、博士占7.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5.5%。学院现开设有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等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0000余人。承担了山东省发改委、省商务厅、青岛市发改委等部门委托的“十三五”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划、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以及“一圈一带”开放型经济布局研究等多项重要课题。是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培训基地,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商务外语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是山东省外经贸、外语两个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单位。

学院立足外经贸行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创新上水平”的办学理念,依托行业和区位优势,紧密对接区域开放型经济和涉外高端服务业,形成了外贸、外语、外运、外包为主的鲜明的“外”字办学特色和较强的办学优势,紧紧围绕山东省外向型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需求,着力培养“人文素质高、外语水平高、专业技能强”的外向型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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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院拟组织本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在人员总量控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名,其中正高1名,副高2名,中级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猛戳文章底部“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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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1974年8月14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196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4.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请点击文章底部“阅读原文”阅读相关要求)。

(三)其他条件

(1)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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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商务厅网站(http://commerce.shandong.gov.cn/index.html)及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网站(www.网址未加载)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4日9:00—8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

2020年8月24日11:00—8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官网,进入“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在学院资格初审前,报名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学院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招聘期间各类通知均通过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学院初审

初审时间:

2020年8月24日11:00—8月29日16:00

学院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于2020年9月9日9:00—9月13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照片需与系统报名时一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签字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在考察时提供。

3.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4.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导师、院系或研究生处的证明材料,或其他体现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四)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或副高级以上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按面试方案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修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技能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等,时间每人不超过3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组织谈话、实地走访、档案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商务厅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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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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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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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

咨询电话:0532—55761059(王老师)

投诉举报电话:0532-55761268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6:30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吕娜

新浪微博:@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投稿邮箱:sdwmbgs@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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