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单独招生简章,艺考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19-4-25 15:06:13 文/刘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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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3321 

第五条 校区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   邮编:266108 

第六条 建校时间:2003年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专科(高职);民办 

办学类型  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地理环境及办学条件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海滨城市-青岛,毗邻胶州湾。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从事全日制高职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学院总占地面积760亩;校舍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98人,本科117人,获得中高级以上职称的达到337人;教学仪器设备资产总值5982万元,固定资产总值12179.91万元;图书86.8万册,电子图书303543万册。学院下设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外语学院、机电学院、航空学院等十一个分院,开设了护理、空中乘务、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十余个特色专业。我院于2002年成立航空服务学院,是山东省最早开设航空人才培养专业的院校之一。航空服务学院现有空中乘务与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空中乘务专业是我院特色、品牌专业,设置地勤服务、安全检查、票务代理等专业方向。对于学生的培养,学院做了详细的规划和大量的投入。在注重专业知识与技能传授的同时,更注重学生的团队精神、人际沟通、职业操守以及可持续发展等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可,并于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的办学宗旨是知识改变命运,思想成就未来。校 训:诚朴勇毅、博学笃志。办学思想: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办学宗旨:严管理、高要求、优师资、高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管理理念:以人为本以德为先。培养目标:培养一专多能,一人多证高素质复合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2019年面向山东省招生单独招生1600人,其中技术技能型8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招生专业夏季高考春季高考技术技能类计划春季高考文/理计划计划计划合计招生类别空中乘务4052 92旅游服务护理150260 410护理园林技术10202050农林果蔬建筑工程技术18202058土建机电一体化技术20303080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20203070电工电子动漫制作技术2020 40信息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17233070汽车商务英语1020 30学前教育旅游管理2030 50旅游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2030 50信息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1515 30信息技术电子商务3030 60商贸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2020 40旅游服务人力资源管理10101535文秘会计3030 60财经市场营销2020 40商贸工业机器人技术1020 30机电一体化大数据技术与应用1515 30信息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20202060烹饪老年服务与管理2030 50护理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15153060汽车数控技术10202050机械民航安全技术管理2030 50文秘服务工程造价1515 30土建海洋化工技术55 10化工

专业之间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未完成计划调入统招招生使用。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名

第九条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春季高考考生的报名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报考要求详见招生计划表);技术技能类考生报名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通知执行;艺术类考生可按普通文理专业报考。 

(二)体检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录取后学院将组织新生进行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 

(2)女生身高161-175cm;男生身高171-186cm; 

(3)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4)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裸露处无明显疤痕、斑点等; 

(5)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O形腿; 

(6)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三)报名形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官网报名。 

注: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四)报名考试费 

学院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0元/生,综合知识测试60元/生,专业素质测试60元/生,合计150元/生。 

第十条 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学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 

第六章 考核

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核测试采取普通类综合知识测试加专业素质测试两项。下岗职工和农民工将免予综合知识测试,学院组织专业素质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第十一条 考核科目及形式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 

(一)综合知识测试(笔试)试题针对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分别命制。内容涵盖语文(100分)、数学(50分)、外语(50分)科目的基础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对专业的兴趣、认同感和目标定位,以及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满分为100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 

第十三条 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知识测试(笔试)、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第十四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1、 综合知识测试(笔试)、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均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测试及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各专业以分类别计划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考生各项加分因素必须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考生提交加分信息后,我院将报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核查。 

4、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录取超出总计划,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增加单招计划数。 

5、技术技能类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最高金额为8000元。 

2、学院对于经济困难的考生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帮扶措施:第一是减免部分学费,第二是由学院提供各种机会让学生勤工助学,第三是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3、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空中乘务10600元、护理10800元、动漫制作技术10800元、其他学费9400元。 

2、住宿费:1400元/年(公共卫生间七人间);1600元/年(独立卫生间七人间);2400元/年(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第九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学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修业期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电话:(0532)84937401、84932212、84932213、84931013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丰海路51号邮编:266108 

传真:(0532)84931092、8493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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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微信:qdqs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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