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减”,临沂市教育局发出真诚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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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育发布

2021-11-28 12:36:53 文/周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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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

临沂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双减”工作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全文如下

↓↓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破除功利化、短视化教育倾向,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学生负担过重、家长“教育焦虑”严重、家庭教育负担沉重等问题的有力举措。

临沂在全省各地市中人口最多,中小学生数量也居于首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艰巨。为让“双减”政策落地惠及每个家庭,在此,真诚向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如下:

精准把握“双减”内涵

让教育焦虑“减”一些

“双减”政策旨在帮助孩子提高在校学习效率,丰富阅读、文体活动,增加亲子交流机会,促进身心健康发展,是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的具体行动,是实实在在的民生、民心工程。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共同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意见》精神,从着眼孩子长远成长发展的角度出发,支持“双减”决策落实,携手共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良好生态。

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让孩子教育“正”一些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位家长对孩子的殷切期望,立德树人、育人育才是教育的初心使命。我们要共同认识到,考试成绩不是评判孩子的唯一标尺,也不是决定孩子发展的唯一渠道。希望家长朋友们基于孩子内在特质,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孩子未来发展,通过带孩子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参加各种实践教育活动等方式,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加强艺体修养,促进孩子健康全面发展。

科学选择辅导机构

让“抢跑”行为绑架少一些

各位家长朋友们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培训行为,拒绝盲目跟风攀比。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家长朋友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选择持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的培训机构,并主动监督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行为。为保护孩子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参加校外培训务必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

主动参与家校联系

让育人合力“大”一些

家校沟通是家长了解孩子在校学习成长情况的有效方式,也是增进学校与家长间信任与了解的重要渠道。欢迎广大家长朋友们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学校”,与学校、老师深入沟通交流,有的放矢地开展家校联动教育,及时反馈您对临沂教育的好建议,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家校协同护航孩子成长。

提高家长陪伴质量

让家庭教育“深”一些

家长朋友们要为孩子成长做好榜样。适当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组织家庭体育锻炼和户外文体活动,减少孩子对电子产品的依赖,保护孩子眼睛。可利用生活场景和生活经验,科普防溺水、交通、消防、用电、食品等小知识,加深孩子对校内安全教育的理解,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帮助孩子成长进步。

注重孩子习惯养成

让课余时间“实”一些

“双减”是一个培养孩子自主管理能力的好时机。家长朋友们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学习习惯,注重挖掘和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特长,引导孩子正确处理好学习、运动和娱乐间的关系,劳逸结合,保证睡眠时间和质量,保持有规律的生活节奏,促进身心健康。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轻松学习的大环境,将孩子从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将本该属于孩子自由探索、身心健康发展的时间还给孩子,发挥兴趣和特长,共同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来源:临沂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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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号:sdjy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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