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齐鲁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系创建于1948年的山东教育学院。2010年4月,经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改建更名为齐鲁师范学院。
齐鲁师范学院章丘校区全景图
学校坐落在“泉城”济南,现有历下、章丘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9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7.8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56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5.81万册,各类实验室、实训室96个。全日制在校生12850人,其中本科生占76.90%。
章丘校区校区风采
全校专任教师635人,符合双师双能型标准的教师达25%以上。现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级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1个、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教学团队2个、干事创业好团队1个、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多位国内外知名专家被聘为学校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校设有教师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37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资助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建设专业群。
在七十年的发展积淀基础上,学校立足应用型人才培养总体定位,确立了师范性、地方性、应用型“两性一型”的办学定位,形成了教师教育、文化育人、服务地方“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在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方面,推进知识范式向能力范式转变,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不断增强,近几年在全国全省大学生从业技能大赛、“挑战杯”、“创青春”、“赛伯特杯”、数学建模和学校体育竞赛中累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600余项。毕业生一直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就业质量、就业层次稳居全省高校前列。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章丘校区全景图
二、招生计划表
本科招生计划表
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表
专科招生计划表
三、学院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70
教师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77
文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60
外国语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83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365
经济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38、66778258
数学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79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82
化学与化工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65
生命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03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133
音乐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275
体育学院
联系电话:0531-66778217
美术学院
联系电话:0531-86401387
四、有关问题说明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一)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志愿:
1、文理类:
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及就业地市,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外省: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书法学(师范类)录取原则:
山东省:需获得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证,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艺术文成绩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分别依次对比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省本科: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合格成绩,且考生所取得的合格证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考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艺术文成绩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分别依次对比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外省本科: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山东省专科:认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关专业类别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艺术文成绩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艺术理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分别依次对比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舞蹈学录取原则:
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学(健美操方向)录取原则:
使用山东省健美操联考(山东体育学院平台)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者。
3、体育类:
体育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专业测试成绩,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毕业证书: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齐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毕业生就业: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学生就业工作作为学校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在全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等各项评估中,均获得了优秀成绩。我校重视毕业生技能训练,加强职前培养,提高实习效果,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在全省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受到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奖励、资助政策:学校出台了《齐鲁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校级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特殊困难补助管理实施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齐鲁师范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资助政策,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新生报到入学时,设立“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批复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公费师范生有关说明:
1、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招生:(1)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2)本科层次公费生须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录取控制线。(3)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4)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2、志愿填报: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可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公费师范生”院校和专业志愿,与其他类型的公费生不可兼报。报考公费生的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若干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专业志愿设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任何调剂专业和任何就业市方向。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设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同时设院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调剂院校的任何专业和就业市方向。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公费师范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3、录取办法:公费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对达到或超过首次划定的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其志愿,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高校招生计划1:3比例投档。招生院校应制定科学的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分市计划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200
联系电话:0531-66778290,66778289、86593028、86593030
监督电话:0531-66778366,66778299
微信:qlnuzhaoban
新浪微博:@齐鲁师范学院招生办
E--mail:qlnuzhaoban@126.com
学校官网:http://www.ql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qlnuzs.university-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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