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舞蹈学
四、广播电视编导
五、表演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1.美术类专业
山东省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山东省美术类综合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审核录取。若综合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按专业统考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分数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位次、专业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
3.音乐与舞蹈类专业
山东省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其中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山东省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文化课成绩上线的入档考生,根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按各省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投档成绩,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专业主项不在招收范围的考生,将退档不予录取。
4.表演专业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艺术类投档规则向我校投档,入档考生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联考成绩相同,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成绩或位次排序靠前者优先录取。考生实测净身高未达要求者将退档不予录取。
以上内容为青岛大学招生网发布的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查看青岛大学全国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请点击>>青岛大学历年招生计划汇总(包含各省、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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