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成为萌青的你
是不是想要了解转专业、双学位
这些与专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呢
今天
小招带你去看一下相关事宜!
转专业
1
转专业工作坚持宏观调控、双向选择、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符合拟转入专业对转专业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3
师范类、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可转入相同办学模式的专业;公费师范生可在师范免费教育范围内进行专业调整。有志从教且成绩无补考记录的非公费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学校核定的此类专业计划内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定向就业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转为公费师范生。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国家或省相关政策、招生章程及协议规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包括: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定向就业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2)与接收专业要求不符的;
(3)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4)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期间的;
(5)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处于三年级(含)以上的;
(6)转过专业的;
(7)应予退学的;
(8)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
辅修专业
1
辅修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专业类的专业。辅修专业学位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2
考试课程无补考记录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二年级开始修读。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前提下,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辅修证书(非学历证书)。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前提下,符合辅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辅修专业学位。
3
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的时间应与获得辅修专业学位或辅修专业证书的时间一致。
专业分流
按照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第一学年按专业大类培养,通过专业分流,自第二学年起进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1
坚持志愿优先原则。学生可在招生专业类所覆盖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一个专业学习
2
坚持类内分流的原则。学生专业分流在大类内专业间进行,不得跨大类进行选择。
青岛大学本科招生
封面:孙雨萌
编辑:聂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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