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2017艺术生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
中华女子学院2017艺术生专业招生简章【已发布】已经在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简章中公布,武汉美术网同步官网为您时时更新!考生们及时查看自己所在省份的考试信息,提前做好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校考考前准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院校名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1149
3.校址及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政编码为100101)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邮编102209)
第三条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环境美校”,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女子大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高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电话84659012。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范围
第七条 我校2017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170人。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50人、环境设计专业50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3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共11个省(区、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40人,计划投放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广东,共10个省(区、市)。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公布的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第四章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及下述条件: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须获得本省美术类统考相应批次合格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1)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同时获得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合格成绩;(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省份:须获得校考合格成绩。
第九条 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外,其余各专业只招女生。
第十条 我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成绩公布
第十二条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分初、复试,考点分布及报名考试方式,参看本年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名指导。
第十三条 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在本省或北京参加校考;在招生计划内但未设置考点的省份,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校考。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
第十四条 2017年4月1日后,公布复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同时在招生信息网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第十六条 凡校考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第六章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模式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1.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2.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第十九条 我校男女兼招的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对于考生所做的加分,我校原则上予以承认。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立违规考生查处信息通报机制,学校按规定对校考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后续处理。
第二十三条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第七章 收费及奖贷方法
第二十五条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学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 为确保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多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同时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咨询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1.报考条件: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符合本省(区、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省级统考有要求的省份,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
2.招生范围: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广东
3.招生计划: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7年总计划40人,招生范围10个省(区、市),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该省专业课考试成绩情况确定,详见各省本年度志愿填报信息。
4.报考要求:
(1)所有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2)已设置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在本省或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黑龙江省考生初试仅限哈尔滨考点);不允许在两个考点重复考试,否则成绩均无效。
(3)未设置校考考点的省份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
(4)所有在北京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
(5)我校艺术类本科只招文科(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的,遵照该省要求执行)。
(6)本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5.报名方式:
(1)京外考点:
现场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各省考点有特殊规定的,遵照各省考点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要求使用网上报名方式的考点,请考生按照省内公布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手续。
(2)北京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华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填写相应报名信息并上载照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报名前须准备本人近期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400像素,大小不超过30K),并到银行办理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
(3)考生一旦报名后,报名考试费原则上一律不予退还。
6.考试必备: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所需用品自备。
7.考试科目及要求:
初试:①指定稿件朗读一 ②指定稿件朗读二 ③回答考官提问
复试:①自备稿件朗读 ②创意主持 ③才艺展示
*考生参加考试只限淡妆。全程摄像。
8.成绩公布
(1)2017年3月3日12时后公布复试名单,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对换单,按规定进行报名及复试。
(2)2017年4月1日后公布专业复试成绩并确定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进行查询。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原则上按照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校考合格线。
(4)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留存。
9.录取原则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考试成绩总分为450分
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初试
1.北京考点
报名 方式 | 报名地点 | 报名 时间 | 考试 时间 | 考试地点 |
网上 报名 | http://zhaosheng.cwu.edu.cn | 2月 8-22日 | 2月25日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 |
2.京外考点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黑龙江 | 全市统一安排 | 2月20日 | 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山东 | 全市统一安排 | 2月10日 | 报名、考试地点: 由济南招办统一安排 |
河南 | 全市统一安排 | 2月16日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 郑州市二十四中学 |
湖南 | 1月16、17日 | 1月18日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36号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二、复试
考试对象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 | 3月3日12时-10日12时登录我校 招生信息网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对换单 | 3月 11、12、13日 |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中华女子学院 |
注:完成复试报名手续后,于考试当天现场领取复试准考证。 |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学院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国标代码:11149)
一、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革命前辈亲手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目前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理学8个学科门类,同时还设有部分高职(专科)专业。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北京市专业特色建设项目,2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
二、艺术类专业基本信息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 招生计划 | 备注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9000元/年 | 50 | 统考 |
环境设计 | 四年 | 9000元/年 | 50 | 统考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9000元/年 | 30 | 统考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10000元/年 | 40 | 校考 |
三、招生范围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四川、陕西
播音与主持艺术: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山东、浙江、河南、湖南、广东
*各专业具体分省计划数以各省公布的2017年志愿填报信息为准。
四、录取原则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
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详见本年度报名指导,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wu.edu.cn
五、专业介绍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专业特色
该专业采用项目式实践性教学体系,有助于积极发掘学生的创新潜力。专业要求学生掌握服装设计专业知识,具备将设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服装设计构思,以及运用结构设计、工艺技术等技术手段完成最终的设计目标。
主要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服装设计原理、服装结构与工艺、服装材料基础与设计、服装CAD、服装发展史;专业方向性项目设计课程群:成衣设计项目、定制服装设计项目和功能性服装设计项目。
主要课程:品牌女装策划、女装结构与工艺、服装搭配与展示、服装工艺流程与管理、礼服设计方法与流程、服饰图案设计与应用、首饰设计、功能性服装设计、功能性服装材料研究、功能性服装结构与工艺等。
就业去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就职于服装设计、服装技术、服装纺织品设计与营销、服饰品设计、时尚传媒、服装教育等相关行业。
环境设计
专业特色
该专业最早在国内开设了室内陈设设计培养方向。专业培养要求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具备较强的艺术审美能力,能够将当前国内市场需求与国际流行设计风格统一起来,独立进行不同类型的空间设计和不同材料的陈设品设计。
主要课程
平台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包括制图基础、专业技法、计算机辅助设计、综合材料设计基础创意研究方法、陈设品设计项目模块课程、居住陈设设计项目模块课程、商业展示设计项目模块课程、摄影。
就业去向
该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室内外设计、展示设计、空间设计、商业环境设计等领域的设计与策划工作,以及在本领域进行教学研究等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特色
该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在多学科、多领域的实践过程中开发创意潜能,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艺术审美能力,能够适应印刷、网络及多媒体设计的需求,进行视觉传达的设计构思、设计表现和运用综合手法使设计方案得以实现的能力,具有完成项目的设计和策划能力。
主要课程
以学期为单元进行模块式课程教学,包括一个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三个专业核心课程模块(品牌设计模块、书籍形态设计模块、互动媒体设计模块)以及一个扩展课程模块。教学模块中设置的重点课程为:设计理论、字体设计、招贴设计、视觉形象整体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插图设计、互动设计、信息设计、公共空间导向设计等。
就业去向
该专业毕业生可任职于广告设计公司、出版社、杂志社、网站、电视台、公司设计宣传部门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特色
该专业致力于培养具备传播学、新闻学、艺术学、中国语言文学等多学科知识,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能在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文化机构、各类新兴媒体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关宣传企划部门从事播音主持、艺术教育、讲解、宣传、策划等相关语言传播工作,具备扎实的语言功力、媒介传播能力、艺术修养和公益服务意识的适应时代需求和媒体行业变化的知性高雅的高层次、复合型口语传播人才。目前,专业依托地域传媒资源和学校教学资源在以下方面具备较为成熟的培养体系:
l 依托双学位学习机制,培养知识复合型节目主持人。
l 依托首都文化资源及公益传媒教学实践基地,培养具有公益与服务意识的各级各类机构公益传播、口语传播人才。
l 依托首都影视传媒资源,培养影视配音专业人才。
l 依托女性研究资源,培养女性节目主持人。
l 依托学前教育研究资源和少儿节目主持实践基地,培养少儿节目主持人。
核心课程
播音主持艺术导论、艺术语言吐字与发声、播音主持创作基础、主持人即兴口语表达、新闻播音与主持、影视配音、社会服务语言表达、媒体节目策划与制作、新媒体报道、媒介素养、中国语言文学等。
就业去向
毕业生目前主要在中央及各级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单位从事播音、主持、采访、编辑、制作、策划等工作。亦就职于国家机关、社区基层宣传部门从事社会文化建设与传播工作;同时部分毕业生就职于传媒企业从事采编、策划、营销等工作。
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编:100101 电话:010-84659299/84659611
学院网址:www.cw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haosheng.cwu.edu.cn
申诉电话:010—8465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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