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2011年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统考,艺考

湖北美术统考

2011-5-16 11:35:35 文/汪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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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2011年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2.学前教育专业: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陕西省以省招办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各专业具体介绍及录取情况请登陆安康学院主页(http://www.aku.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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