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湖北美术统考,艺考

湖北美术统考

2011-5-10 10:34:04 文/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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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招生与录取:

 1、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无外语语种要求;
 4、单科要求:无文化单科成绩限制分;
 5、身体要求:符合国家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米;音乐学(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男生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一般不低于1.60米,无色盲,夜盲。
 6、录取方式:
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合格线后,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进档考生中,其录取办法为:
 (1)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
 (2) 美术类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和体育类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美术类专业设置志愿级差分,原则上不超过5分;
 (4)进档考生中,专业单科成绩各省第一名者优先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招办)及我校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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