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最新陕西省艺术类高考录取

陕西美术统考,艺考

陕西美术统考

2010-12-22 10:53:38 文/赵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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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一)艺术类录取按照本科和高职(专科)的顺序分两段进行。其中,艺术类本科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在第三批本科录取前进行。未被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兼报的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参加录取。

(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必须将本校录取分数线报送省招办备案,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其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划定。其中,本科线为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线为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四)省招办通过网络向招生学校提供本科第一志愿考生文化课成绩及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各院校必须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招办。

(五)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本科第一志愿由省招办按照院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投档,本科第二志愿和高职(专科)所有志愿则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由学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负责遗留问题的处理。

(六)对在陕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在陕未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即“0”计划),录取时只向学校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考生如填报此类学校志愿,只能将其填报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

(七)省内高校的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个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内高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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