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
2010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申请书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拟申请在江苏省设点进行专业校考。按照教育部及贵省的有关规定,我校获准在江苏设点进行校考后,在本校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不再接受贵省考生参加在贵省设点所涉及专业的校考,否则,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院校代码(部标)及院校名称 | |
高校性质(省属或部委院校) | |
办学性质(公办或民办) | |
层次(本科或专科) | |
意向考点、报到、考试时间 | |
拟在江苏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 |
在江苏省设点考试组织机构和人员 | |
院校招办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院校招办联系人及电话 | |
院校招办联系地址及邮编 |
院校招办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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