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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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统考

2010-12-20 17:40:36 文/米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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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填报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省外考生须我校校考专业合格,

按照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填报我校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60%+高考文化分*4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填报服饰艺术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专业分*70%+高考文化分*30%)。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附件:湖南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如果大家需要了解湖南师范大学最新招生简章、招生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历年考题、优秀试卷、分数线、录取查询 请点击:湖南师范大学艺考专题网站:湖南师范大学/edu/hunanshifan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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