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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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我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我校阜新校区继续实施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请登录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lnnc.edu.cn/了解我校第二阶段单独招生章程(同四月份第一阶段招生章程方案相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为准),请考生加入我校阜新校区QQ群(929518116)及时关注群里报名相关消息。阜新校区报名咨询电话0418-2281834,龚老师150****8532,陈老师186****6897,山老师187****6073。

2021年第二阶段单独招生计划

(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为准)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

报名条件

1、高中生可选报所列任意专业。

2、中职生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和小学教育专业须为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考生。

3、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

4、电子商务专业只招高中生。

5、小学语文教育专业只招高中生。

6、除了限招专业以外,中职生可不受原专业限制跨类别报考。

报名程序

1、已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高职单招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校第二阶段高职单招。未参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高职单招报名的考生,须参加补报名并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我校第二阶段高职单招。补报名时间为8月24日—30日,具体报名办法按照省招考办通知执行。

2、获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9月12日—15日登录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lnnc.edu.cn/)在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注册、缴纳报名费12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即为报名成功。

3、单独招生报名系统里报名成功的学生,学校于9月16日-20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安排考场参加单招考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我校予以退费,考生自愿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9月22日-9月23日登录我校单招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试科目及分值

(1)招收高中毕业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课满分300分(语文120分、数学80分、英语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2)招收中职毕业生单招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测试满分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为150分,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总分450分 。

(3)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考核,要求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参加测试和考核,并按其成绩记入总分。

考试、测试时间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考试地点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违规考生处理办法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两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中职毕业生可报考一个专业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文化课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相同,按照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

(三)报考阜新校区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考试考核成绩总分须达到240分及以上,其中,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报考阜新校区的非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含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中职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到50分及以上。

(四)申请免试入学考生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请9月15日前(第二阶段)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入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 21号)的要求向我校提交免试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报送省教育厅复核后,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和学校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考试成绩查询及预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考生可通过学校官网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端口查询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9月27日前(第二阶段)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于次日在纪检组的监督下由考务组进行成绩复核并通知考生结果。

十一

录取审核

确定预录的单独招生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于10月15日前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办理录取。

十二

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的考生,学校按照报名系统里考生预留的通知书邮寄地址邮寄通知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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