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本次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四方面重点内容。
12月4日,人文学部法学院在学校文化广场举办了以“疫情防控 宪法同行”为主题的宪法知识宣传活动。法学院学生在冬日暖阳中发放宪法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资料,开展宪法知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文化广场设立法律咨询台,为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素材|人文学部法学院
为了督促全校师生切实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精神,学校还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答题活动。
宪法小历史
在1954年9月20日的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我国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宪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它的通过,彰显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宪法的内容也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上不断地革新。如今,宪法的内容覆盖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上发挥着功不可没的作用。
宪法赋予我们哪些基本权利与义务?
【基本权利】
平等权 政治权利和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社会经济权利 文化教育权利
【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 依法纳税
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从脱贫攻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再到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挑战,无不是党领导着我们沉着应对。所以,我们作为守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的中坚力量,都应该为建设一个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法治中国而奋斗。争做宪法的遵守者,使全体人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来源|辽宁普法
文稿|杨澜茜 张体健 金嘉杰
封面|刘艺婷
技编|李晓文
责编|宇 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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