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警察学院
院内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依据《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工作方案》及大连市返校复学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自 5 月 11 日起分批错时有序组织学生返校,现将开学返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校安排。首批返校学生为确有返校需求的公安司法类本科毕业生,具体返校时间由学生处进行通知;其他学生返校时间另行通知;未接到通知的学生,一律不得返校。
二、教职工返校安排。行政管理人员自5月11日起全面恢复正常工作秩序;教师返校时间根据教学安排另行通知;全体教职工请于5月8日前返回大连。
三、请返校师生自觉遵守学院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做好身体状况和出行史等信息调查统计;在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请各部门严格落实《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辽宁警察学院2020春季返校复学工作方案》(另行下发)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开学返校平稳有序。
惟有相思似春色,辽警风光盼君归,欢迎师生平安回家!
辽宁警察学院
2020年5月3日
供稿:党政办公室
图片:宣传教育处
编辑: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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