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引导市属及以下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
对上述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最多不超过2年的单位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锦州籍高校毕业生和对驻锦高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大专) 给予不超过3年的上述补贴。
给予来锦州企业工作高层次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
对市属及以下企业引进的博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安家补贴;对引进的硕士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安家补贴;对企业引进的国家“双一流” 高校毕业年度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期限为3年。
对来锦就业创业的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政策
在锦州市属及以下企业就业的及在锦州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700元、硕士每人每月500元、毕业年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00元。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支持高校毕业生在锦购房,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契税方面的优惠
对高校毕业生在锦购买商品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在锦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在职称评审和事业单位录用方面对来锦工作毕业生予以倾斜
对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实行职称评定“直通车”和“绿色通道”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已达到规定比例上限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单列岗位进行申报或聘任。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预留10%编制,专门用于招录“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
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毕业生“零门槛”落户,中专学历、初级工以上人员,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资格证,可在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联系方式: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0416-3120570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6-505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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