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其他专业如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如牵涉到报考执业资格证的问题,请考生在报考前了解清楚有关规定。
如出现因跨专业等问题导致毕业后不能报考执业资格证者,责任自负。
3.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专业的要求,各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4.备注栏特别注明的学科、专业方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未注明的专业不接收推荐免试生。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详见附件《安徽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最终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将于网报结束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其他考生查看参考。
四、报考有关事项 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达线考生如不能进入一志愿专业复试范围,可申请校内或校际调剂。
网上报名:考生于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报名前必须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网上报名时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教育部将对网上报名考生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2003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切勿将证书序列号当作证书编号)进行审核,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注:毕业院校、本科专业请务必规范填写,身份证号码、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请务必核对准确。
3.请认真填写本人相对稳定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寄录取通知书用)以及能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应届生建议填写辅导员办公室地址转交(如xx学校xx学院xx年级办转)。我校录取通知书采用挂号信寄出,地址应尽量详细,以便邮局能成功投递。
4.考试科目:
(1)学术型专业:
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100分;
第三单元(基础课):医学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300分),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选择范围以专业目录初试科目栏目注明为准。
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设为“护理综合”(满分300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但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教育学门类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也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我校哲学、法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工学门类的生物医学工程,其基础课数学(一)为全国统考科目。
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我校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其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
(2)专业学位专业: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外国语):采用统考英语一,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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