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收费及待遇
新疆天文台201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讲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儒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研究生在学期间可申请出国学习2-3个月,享受奖助学金等优厚待遇(在职人员除外);研究生在天文台期间每年可享受一次报销路费的探亲假;研究生办公室配有固定电话、空调、互联网、液晶宽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享有舒适的现代化办公和住宿环境。
八、学习年限
新疆天文台博士研究生试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它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研招办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天文台不承担责任。
2. 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天文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网页(http://xao.网址未加载)查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及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天文台研招办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一街150号
邮 编:830011
部 门:新疆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991-3689010/383862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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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yjszsb@xao.网址未加载/shenchengch@xao.网址未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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