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3年考研复试办法

甘肃考研复试,艺考

甘肃考研复试

2013-4-03 08:47:52 文/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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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考核考生的实际水平、选拔创新型人才、不断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兴荣
副组长:胡万军、李芝兰(纪检员)
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的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统考考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经研究生院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均必须参加复试,推免生不参加复试。

四、关于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分为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志愿于复试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也可以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后以书面形式申请调入学院其他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参加复试。
校外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参加生源不足调剂专业复试,原则上不向生源充足专业调入调剂考生。专业学位调剂考生只能参加专业学位复试。

五、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有笔试、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形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2.面试
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20%。学院将设置听力测试环节,听力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15%,口语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5%。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面试总成绩80%,采取参与式讨论、无主题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主要测试复试考生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积累、学术兴趣、本专业的学科动态的了解与发展潜力、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流沟通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等。

六、复试成绩计算
1.初试成绩
初试总分÷5×X,2013年我院初试成绩(权重X)占总成绩的60%。
2.复试成绩
1. 笔试成绩,权重为15%;
2.面试成绩(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权重为25%。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不予录取。
3.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求和后,分别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排序,并张榜公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面试成绩(含复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专业实践能力考核)×25%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阶段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被录取。

八、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其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件)、《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学院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件)、《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上线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九、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况考生将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
2.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
3. 复试英语成绩不及格;
4. 资格审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 复试期间弄虚作假、有作弊行为者。

十、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4月11日—4月15日。
2. 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表1. 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4月11日上午9:00-12:00报到、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公卫学院1楼会议室
下午2:30-5:30报到、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公卫学院1楼会议室
4月12日上午9:00-12:00校医院体检本部校医院
下午2:30-5:30专业课笔试 面试教师培训公卫学院4楼教室 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
4月13日上午9:00-12:00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
下午2:30-5:30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
4月14日上午8:30-12:00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各专业学术型考生联合面试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
下午2:00-6:3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硕士联合面试
4月15日上午9:00-12:00统计成绩、公示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考生初试、复试情况通报

表2.专业课笔试科目

学科专业

笔试科目

地点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高级流行病学或高级卫生统计学公卫学院4楼会议室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环境卫生学或劳动卫生学
卫生毒理学毒理学基础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儿少卫生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公共卫生硕士卫生事业管理


联系电话:0931-8915008
Email:zhangke@l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公共卫生学院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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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点击: 兰州大学考研专题网站: /kaoyan/Special/l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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